关于2017年国庆期间教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9-29 浏览次数:
院属各单位:
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2017年国庆期间上班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10月1日—2日,学院全体教职工放假,办公室安排值班。
二、10月3日—8日,学院党政班子成员、党委委员、系主任、行政管理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正常上班,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任务,实行正常签到;其他人员放假,但要保持通讯畅通,根据学院评估工作情况,保证能够随时到校,有计划外出的职工应提前告知学院办公室。
三、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请(销)假和外出报备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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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