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推荐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“万人计划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

       发布日期:2016-10-04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  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》(教技司〔2016〕348号),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    一、申报名额
    2016年全国计划遴选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0名左右,重点领域创新团队50个左右。按照教育部限额申报要求,我校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,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。
    二、申报条件
    1.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。
    (1)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科学道德,品行端正。
    (2)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。
    (3)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,正高级职称。
    (4)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,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,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。
    (5)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。
    (6)国家人才项目专家青年项目、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、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。
   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,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(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,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),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。
    2.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。
    (1)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、行业重点发展需求。
    (2)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,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。
    (3)团队创新业绩突出,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,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。
    (4)团队结构稳定、合理,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、不超过15人,可跨单位协作。
    (5)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(1)-(5)项基本条件。
    三、申报要求
    1.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,本年度不再申报。
    2.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。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(青年拔尖人才除外)和入选国家人才项目专家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,不再申报。
    3.各单位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限制,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,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。
    4.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空项、漏项,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。
    5.请各单位于10月5日前将《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表》《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信息简表》《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基本科研情况一览表(近五年)》(一式一份)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511室,电子版发至rencaike@nwsuaf.edu.cn,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    联系人:陶倩怡、王俊华,87082577

    附件:1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
          2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信息简表
          3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基本科研情况一览表(近五年)

 

 

   

   

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       

2016年9月30日    

公告附件:

          附件1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附件2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信息简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附件3.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基本科研情况一览表(近五年).xls